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川校区 / 社团活动 / 正文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法律援助平台上线,为你实现在线答疑

近日,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法律援助线上服务平台收到了一则关于健身卡协议中“发生损伤概不负责”格式条款有效性的咨询。针对这一问题,平台上的法律援助律师邱际阳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指出该格式条款无效,并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依据。

在解答该问题时,邱律师首先提到了格式条款在民事活动中的普遍使用。为了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民事主体常常采用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然而,这种便捷性并不意味着格式条款可以随意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邱律师指出,《民法典》第496条第2款明确要求格式条款提供方对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进行提示。这意味着,即使格式条款被订入合同,也并不意味着它当然有效。相反,如果这些条款存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或免除、减轻自己责任的情况,那么这些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具体到健身卡协议中的“发生损伤概不负责”条款,邱律师认为,这一条款明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即在受到损害时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它也免除了经营者因自身过失或疏忽可能承担的责任。因此,根据《民法典》第497条第2款的规定,这一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法律援助的线上服务平台将继续为广大学子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同时,也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那些涉及自身权益的条款,以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新的法律援助问题反馈已到达,请广大学子查收并关注。通过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