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较好地评价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学生社团发展方向,树立学生社团发展目标,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稳步有序地发展提升;结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开展此次考核评优。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评选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6月3日
三、评选流程
1.申报材料提交:2023年5月19日18:00前,参与评比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需按附件2要求填写《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应支持材料,不填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视为弃权;
合川校区:电子档请提交至邮箱 599959886@qq.com,纸质档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至行政楼B栋312办公室。
綦江校区:电子档提交至 1014399355@qq.com,纸质档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至勇者楼302办公室。
2.材料评定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9日,由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社团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社团活动数量及质量)、社员满意度考核三个方面对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材料进行考核评选,材料得分情况予以群内公示;
3.评选结果公示期:2023年6月1日-6月3日(3天)校团委负责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最终考核结果;
4.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优名额不超过评选学年学生社团数量的15%。
四、考核奖励
1.考核奖励按照《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中“津贴与激励”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分数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社团指导老师予以 500 元/学年的指导津贴;并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额外予以 1500 元/学年的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不发放津贴;
2.如有两名老师共同指导同一学生社团,则共享本年指导津贴。
五、有以下情况者,相应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取消评优资格
1.因工作失误,出现安全事故;
2.指导期内学生社团社员流失率大于30%;
3.社员满意度评价得分低于合格分;
4.因运营不善,学生社团注销;
5.资格审查过程中,有考核项目得分为 0 分。
六、其他说明
本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所有。
如有任何相关问题请致电:
023-42871125(合川校区) 023-48799520(綦江)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考核表.docx
附件2: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评选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材料提交细则.docx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