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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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团字[2023]29号——关于重庆移通学院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延伸。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和(移通委[2023]17号)中共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移通学院团支部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领域成立功能型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立时间

2023年9月-11月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在共青团改革大局中推进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强化对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领域的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面。

三、组织设置

(一)申请成立功能型团支部的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应在校、院两级团委的指导下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各支部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原则上需申报成立功能型团支部,其功能型团支部应涵盖所属学生组织的全体人员。其中学生会与学生社团,原则上必须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各特色学生团队等其他组织在符合条件下按需成立;

(二)功能型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支部党员担任,一般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社团负责人,并设立组宣委员、纪律委员(原生活委员)、思想政治委员(原学习委员)。同时结合“完满教育”育人理念,在原有委员设置基础上,设置社会实践(含志愿服务)、心理健康、文艺体育委员;

(三)各功能型团支部成员的团组织关系仍隶属于原班级团支部。功能型团支部主要组织团员开展政治学习,不具备发展团员、团费收缴、接转组织关系、入党推优等功能,团费缴纳和推优入党等须在原班级团支部进行;

(四)功能型团支部每学年换届选举一次。

四、功能型团支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等;

(二)贯彻上级团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各功能型团支部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团支部工作会议,制定并执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传达上级团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支部成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支部成员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交流等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四)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应纳入团干部培训体系,积极参与校团委组织的基层团干部培训课程;

(五)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提高团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经常保持与上级团组织的联系,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支部团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

五、注意事项

(一)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需严格按照团的支部委员会成立的程序,向校团委提出申请。

(二) 各功能型团支部支部成员均由各组织和各部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各功能型团支部团员的组织身份遵从“一个团籍,两种身份”的基本原则,“一个团籍”指学生组织团员只在班级团支部注册,只有一个团籍,学生组织团支部不涉及注册团籍问题,学生组织团支部成员团费只在班级团支部缴纳,不重复缴纳团费。“两种身份”指学生组织团员不仅是班级团支部成员,同时也是所在学生组织团支部的成员,参与两个团支部的活动,具有两种身份。

(四)各功能型团支部可参加团内评优评先工作。在学生组织年度考核中,各功能型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应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五)若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内部工作部门进行调整变动,则对应团支部跟随进行调整变动。

六、功能型团支部成立流程

(一)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进行工作人员政治面貌统计,摸清团员基本情况;

(二)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向校团委提交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的书面申请,填写《重庆移通学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申请表》(附件一);

(三)校团委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及时给予明确批复。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收到批复后,须在上级团组织指导下,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本组织团员大会。并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填写《重庆移通学院XX功能型团支部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向校团委提交选举结果;

(四)校团委收到选举结果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批复;

(五)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特色学生团队等收到批复后,须在上级团组织指导下,在1个月内召开功能型团支部成立大会。

附件一材料请于10月8日16:00前将纸质档交至对应校区团委组织部(合川校区:行政楼b栋208室(校团委组织部处);綦江校区:团委办公室勇者楼302(校团委组织部处));附件二材料请于10月20日12:00前发送至对应校区团委组织部邮箱(合川校区:3082185587@qq.com;綦江校区:ytqjtwzzb@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校团委组织部。

合川校区:

赵星雅:17823005022

姜 伊:17823094475

巫 益:13594279954

綦江校区:

周龙琪:13594118649

杨雅淇:17353226862

章语婕:18225015685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