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
按照“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第43届“动感地带”川渝“校园之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总体安排,现就举办“唱响青春”川渝校园歌唱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大赛时间
2024年3月至5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共青团四川省委、重庆市学生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西南大学团委(合唱大赛)、西南政法大学团委(歌手大赛)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四、参赛人员
川渝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云贵陕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代表
五、比赛方式
(一)合唱大赛
合唱大赛设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两个组别,每个组别分设专业组、非专业组两个赛道。参赛队伍以合唱团为单位,每支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合唱均使用钢琴伴奏。
(二)歌手大赛
歌手大赛设专业组(含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和非专业组两个赛道,非专业组面向非声乐相关专业学生。每个参赛作品的参赛选手不超过5人,同一参赛选手不能跨赛道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一)合唱大赛
1.高校预选赛
时间:3月29日—4月15日
参赛形式: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开展校内选拔,按专业组、非专业组分别推荐1—2支队伍参加“青春重庆”应用线上初赛(“青春重庆”应用“赛事天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2.初赛
时间:4月18日—4月28日
参赛形式:初赛参赛队伍须按照《“唱响青春”川渝校园歌唱大赛视频录制要求》(附件2)录制参赛视频,并于4月15日(星期一)18:00前通过“青春重庆”应用—专题—赛事天地—“唱响青春”川渝校园合唱大赛界面,报名并上传视频及《“唱响青春”川渝校园合唱大赛报名表》(附件3)。参赛作品经高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即视为高校推荐作品。
评审方式:邀请专业评委进行评审,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两个组别各推荐12支队伍晋级决赛。晋级情况将通过“青春重庆”应用公布。
主办方可根据初赛各赛道参赛情况适当调整晋级决赛名额。
3.决赛
时间:5月19日(暂定)
参赛形式:入围决赛的团队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赴西南大学参加线下比赛。
评审方式:邀请专业评委对入围决赛的合唱团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川渝校园合唱大赛获奖队伍。
(二)歌手大赛
1.海选赛
时间:
(1)全民好声音:3月29日—4月29日
(2)歌房PK赛:4月3日—4月7日,每晚19:00—22:30
参赛形式:
(1)自主报名:符合参赛人员要求的同学均可通过“全民K歌”APP搜索“校园之春”进入大赛专区或扫描“唱响青春”川渝校园歌手大赛海选赛参赛二维码(附件4)参与,海选赛设全民好声音、歌房PK赛两个晋级通道。
(2)组织推荐:由各高校团委广泛发动并自行组织校内选拔,可不分赛道推荐1—2组优秀选手通过“全民K歌”APP参加海选赛,并于4月15日(星期一)18: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5)填报推荐选手信息。
评审方式:
(1)全民好声音通道,根据各组网络投票数、“好声音”系统以及高校专业评委打分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专业组、非专业组前20名晋级决赛(共计40名)。
(2)歌房PK赛通道,由高校专业评委团评审打分,专业组、非专业组晋级决赛名额各10个(共计20名)。
2.决赛
时间:5月25日(暂定)
参赛形式:晋级决赛的选手(专业组、非专业组各30名)前往西南政法大学参加线下比赛。
评审方式:邀请专业评委对选手现场演唱进行评审,评选出川渝校园歌手大赛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专业组、非专业组各5名选手晋级“歌王”争霸赛。
主办方将根据初赛参赛情况适当调整晋级选手名额。
3.“歌王”争霸赛
时间:5月26日(暂定)
参赛形式:晋级“歌王”争霸赛的选手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前往西南政法大学参加线下比赛,选手可自带伴舞、伴唱、伴奏等共同完成现场作品演绎。比赛环节将同步全网直播。
评审方式:邀请专业评委对选手现场演绎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川渝校园歌手大赛冠亚季军。
七、参赛要求
(一)合唱大赛
参赛团队可创新表演形式演唱1—2首作品,作品可选择但不限于《“唱响青春”川渝校园合唱大赛推荐歌单》(附件5)推荐曲目。每个参赛团队总演唱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二)歌手大赛
演唱曲目需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讴歌新时代。鼓励青年师生演绎原创歌曲。决赛与“歌王”争霸赛曲目不重复,时长不超过5分钟。
八、奖项设置
(一)合唱大赛
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各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设优秀奖若干。获一、二、三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
(二)歌手大赛
专业组、非专业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0名(其中冠、亚、季军各1名),优秀奖各20名;设原创音乐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不超过2名)若干。
主办方将根据合唱大赛、歌手大赛参赛情况适当调整奖项数量。
九、相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团委认真做好赛事组织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学生报名参赛,切实提升赛事活动参与度和“校园之春”活动品牌影响力。
(二)请各高校团委指导晋级初赛的合唱团(专业组、非专业组各1—2支参赛队伍)在“青春重庆”应用中报名并上传作品,于4月15日(星期一)18:00前在“青春重庆”应用中完成审核。
附件:1.“青春重庆”应用“赛事天地”操作手册
2.“唱响青春”川渝校园合唱大赛视频录制要求
3.“唱响青春”川渝校园合唱大赛报名表
4.“唱响青春”川渝校园歌手大赛海选赛参赛二维码
5.“唱响青春”川渝校园合唱大赛推荐歌单
共青团重庆市委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