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团中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我市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经研究,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团市委、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青春建功新重庆”大学生实习实践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团中央工作部署,实施“扬帆划”“就业见习计划”“三下乡”“大学生看新重庆”等,组织发动不少于30万名大学生通过参与实习实践,开阔视野、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明确职业方向,不断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助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工作项目
(一)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岗位,重点组织发动在渝大学生就近就便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岗位实习,帮助大学生在实习中深入了解国情社情,强化社会认知,树立正确就业观,储备就业工作经验,提升就业技能,助力大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时间安排:7月至8月集中开展,贯穿全年常态化开展。
(二)就业见习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科研、技术技能、管理、社会服务等各类见习岗位,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并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促进广大青年更好实现就业创业。
时间安排:贯穿全年常态化开展。
(三)“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组织大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设计专项计划、组建重点团队和市级赛事等形式,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工作格局,引导青年学生实践出真知、实践长真才。
时间安排:7月至8月集中开展,贯穿全年常态化开展。
(四)“大学生看新重庆”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围绕科技创新、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和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组织在渝高校在读学生赴相关区县、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引导在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投身西部大开发战略,助力新重庆建设。
时间安排:8月集中开展,贯穿全年常态化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政务实习实践
根据大学生个人意向和岗位要求,组织学生深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实习实践。
(二)企业实习实践
结合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人才需求,组织学生前往中央在渝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开展企业实习实践。
(三)其他类别实践
按照相关工作项目安排,组织大学生参与职场体验、乡村振兴服务、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等实践活动。
五、工作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工作对象
重庆移通学院在校学生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先进、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2.能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3.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实习实践,并征得家长同意;
4.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学生。
六、推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岗位确定
时间:2024年5月31日前
1.岗位征集。市直各单位,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商贸服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渝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银行保险机构等单位根据自身规模提供相应实习实践岗位,于5月31日(星期五)12:00前将岗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1)分别报送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中央在渝企业团工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团市委、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等部门。原则上每个单位提供不少于100个实习实践岗位。
2.信息录入。各部门、企业登录“重庆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平台”发布岗位信息。
(二)人岗对接
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30日
学生报名后,实习实践岗位由学生和用人单位登录相应系统进行双选确定。
(三)学生上岗
时间:2024年7月1日—8月31日
参与“扬帆计划”实习活动的学生由所在高校团委开具介绍信(详见附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实践协议,实习实践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材料。
(四)反馈实习情况
时间:2024年9月至10月各有关单位、高校团委反馈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团市委总结2024年大学生暑期实习实践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论述的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市直各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优质岗位征集力度。各高校要加大组织宣传发动的频效,引导更多学生关注和参与。同时,要鼓励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在征得实习实践单位同意后,聚焦身边事,创作文字类、视频类、摄影类作品,经实习实践单位初审推荐,由所在高校汇总于9月15日前将推荐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作品一并发送至tswgxbcxl@163.com,邮件名统一标注为“XX学校+‘青春建功新重庆’实习实践作品”,相关作品将作为个人和集体的评先评优依据。
(二)齐抓共管,协作推进。各高校团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处理好实习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安全管理,确保2024年大学生实习实践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请各高校团委于5月14日(星期二)12:00前在线填写工作人员信息。
(三)强化管理,安全有序。各高校团委、相关单位要做好学生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和纪律教育,要指导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实践协议(详见附件4)。用人单位要提供合适的实习实践岗位、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的工作环境,选派有经验的指导人员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要与参与实习实践的学生签订实习实践协议,明确各方权责与义务,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实习实践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出具相应的实习实践鉴定(详见附件5)。学生上岗前,由所在高校团委为学生统一购买保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通勤距离和工作时长给予学生用餐补贴、交通补贴等综合性补贴。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聘用优秀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
附件:1.“青春建功新重庆”大学生实习实践行动岗位信息统计表
2.“青春建功新重庆”大学生实习实践行动介绍信
3.“青春建功新重庆”大学生实习实践行动推荐作品汇总表
4.“青春建功新重庆”大学生实习实践行动实习实践协议
5.“青春建功新重庆”大学生实习实践行动鉴定表
6.“扬帆计划”线上平台操作手册二维码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