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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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通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合川校区)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所有参赛代表队均有评选资格。

2.最终评出的3支学院队伍、3支教职工队伍作为本届田径运动会的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

3.本次评选将主要考察各代表队的出勤、纪律、卫生、宣传、入场式、文明参赛、文明观看、竞赛成绩等各方面综合情况。

、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将通过分数进行量化评比,总分100分。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将主要考察各代表队的出勤、纪律、卫生、宣传、入场式、文明参赛、文明观看、竞赛成绩等各方面综合情况。(教职工团队仅参考一、三项条件)。

各学院代表队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参选资格

1.不参加开幕式;

2.比赛过程发现个人单项比赛中有人冒名顶替运动员参加比赛;

3.不服从裁判员管理,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

4.学生裁判操作比赛,成绩弄虚作假。(取消该学生裁判对应学院的参选资格);

5.运动员出赛率低于队伍参报率80%;

6.观众到场率低于队伍所属学院总人数的6%;

7.各代表队规定区域比赛期间内观众大规模提前退场。

(一)开幕式表现 (40分)

1.精神风貌(10分)

(1)听从大会指挥、按指定时间、地点集合进场。(5分)

(2)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入场,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5分)

注:不参加入场式的代表队无评选资格。

2.方阵展示30分)

(1)队型整齐,有创意,其中学院方阵人数原则上为80-120人+1人,教工入场各方阵人数36人+1人,男女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各方阵集中展示时间不超过4分钟。其中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执行。(10分)

(2)队型整齐,服装整洁、统一。(10分)

(3)步伐整齐有力,口号声音洪亮,标语规范。(10分)

(二)运动员文明参赛(25分)

1.运动员参赛率(10分)

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席,参赛积极,运动员出赛率低于队伍参报率80%,取消其所属代表队评选资格。

2.运动员场上表现(15分)

(1)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应努力拼搏,勇创佳绩;尊重裁判,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严重违规违纪,无理取闹,对裁判不礼貌者,取消其所属代表队评选资格。

(2)不允许有人冒名顶替运动员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则取消该运动员所属代表队的评选资格。

(3)中长跑项目中不允许有观众在场地中央跟随运动员奔跑,一经发现则对该观众所属参赛队予以扣分处理。(5分/人)

注:若在比赛过程中对比赛判罚或其他问题有异议,可于该项目结束后 3 小时内通过各学院团总支书记逐级向裁判长、总裁判长反映,严禁随意起哄。

(三)观众文明观赛(25分)

1.按规定区域就坐观看,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执勤人员指挥,无工作证者不得进入比赛场内,其余同学一律不得随便离开代表队大本营,不得在各比赛起点、终点等地围观。观众在大本营不得相互打闹,不允许打牌、下棋等;禁止在田径场内进行其他运动,如踢足球、打篮球、打羽毛球等,一经发现扣所属参赛队1分。

2.啦啦队文明鼓劲,不得乱呼口号。各代表队可制作标语,但应有统一指挥,口号文明,声音响亮整齐,可使用安全的助威器具。发现不文明行为扣所属参赛队1分。

3.观众和运动员不得乱扔饮料瓶、饭盒、纸屑等物品,保持看台和赛场的整洁卫生。各代表队同学要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不得乱抛瓜果皮壳、纸屑。每天比赛中场结束后,各代表队应派专人打扫本队大本营,凡地面不清洁代表队予以扣分处理。(5分/次)

4.观众到场观赛数量由各学院2024级本科生数量和2024级专升本学生数量两部分构成。以各学院2024级本科学生为基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到场率应为50%,500人以上的学院到场率应为60%,400-500人到场率70%,100-400人到场率80%,100人以下到场率90%以上;以各学院2024级专升本学生为基数,1000人以上到场率应为50%,700-1000人到场率55%,500-700人的到场率60%,500人以下到场率为70%以上,100人以下到场率90%以上;否则对该代表队予以扣分处理,低于该代表队应到场率20%,则取消该代表队评选资格。

5.比赛期间,若各代表队规定区域内观众大规模提前退场则取消该代表队的评选资格。

(四)宣传稿件的数量和质量(10分)

1.宣传稿内容要能反映体育竞赛精神和赛场上好人好事,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2.广播稿件纸质档须用钢笔或黑色签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注明队名、年级专业班级及姓名。

3.每个参赛队每天所交稿件不得低于所要求的稿件数且内容不重复,否则取消评选资格。稿件播报率按排名进行加分(具体要求详见宣传稿件相关评分细则)(共8分)

4.各学院选派一名老师作为宣传专员负责运动会期间的宣传工作(2分)

5.来稿不符合1、2、3点要求的不计分。

(五)附加分

各代表队在开幕式表演、啦啦队组织等方面有特色表现,根据参与人数按排名依次加3分、2分、1分,赛前配合程度(3分)和最终呈现效果(4分)由竞技体育中心进行评分,赛前配合程度为:每次训练请假人数/训练总人数比例高于50%、60%、70%,依次扣1分、2分、3分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各参赛代表队的比赛成绩作为备选条件之一,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总分相同,则首先评定比赛成绩高者。此次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运动会期间,因学院组织、教育、管理等方面出现疏漏,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此次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运动会期间,因学院组织、教育、管理等方面出现疏漏,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受组委会委托,由团委负责提供评选过程相关材料,并结合各队实际表现提出初选名单,最终由组委会评定并对获奖队授予锦旗及相应物质奖励。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