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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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教师考核评优的通知

各指导教师:

为切实加强指导教师对志愿服务专项支队的指导、建设与支持作用,促进志愿服务专项支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及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移通〔20241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教师考核评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重庆移通学院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老师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

三、评选流程

(一)本次评选包含书面考核材料提交和现场答辩两部分(材料提交占比60%,现场答辩占比40%),由校团委组建评审小组对两部分考核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二)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结合申报人员工作业绩、个人申报材料、现场答辩展示等,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老师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注: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老师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四、考核奖励

1.考核奖励按照《完满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中“津贴与激励”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为志愿服务专项支队配备指导老师,经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老师按500元/支队/学年的标准给予指导津贴;在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下,按申请评优的指导老师数量20%的比例从中评选出优秀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老师,并按5%、15%的比例设置两档奖金,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

五、考核要求

1.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2.考核分数作为指导教师结果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所有指导教师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优秀人数比例不超过总人数20%。

3.在年审工作中年审不合格的支队,其指导教师考核结果不得被评为“优秀”。

4.指导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违反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2)没有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的;

(3)因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专项支队出现重大事故的;

(4)在学校人事考核或师德师风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5)因运营不善,志愿服务转专项支队注销;

(6)资格审查过程中,有考核项目得分为0分;

(7)校团委负责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老师的评优考核,考核工作于每学年末进行,各指导老师需按要求填写相关工作考核表(详见附件),不填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视为本学年考核弃权,取消两年内评优资格;

(8)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从事专项支队指导工作的。

5.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继续聘用,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解除聘约。

六、其他要求

1.各部门及教师、学生在考核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照考核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

2.因在职进修学习、校际岗位交流、产假等离岗三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指导教师相应年度工作考核。

3.新成立专项支队指导教师不参加相应年度工作考核。

4.本年度中途更换的指导教师不参加相应年度工作考核。


合川校区:刘老师、徐老师,023-42871125,qinglianyt@163.com

行政楼B栋312办公室。

綦江校区:姜老师、冉老师,023-48799520,qjqnzyzlhh@163.com

南州食堂5楼完满教育综合服务大厅506办公室。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老师工作考核细则及相关表格

2.《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及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