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教师:
为切实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建设与支持作用,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及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移通〔2024〕1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评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任期满一年)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
三、评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前期纸质申报材料)
1.材料提交时间:
6月3日18:00前(合川校区)
6月9日14:00前(綦江校区)
2.材料提交地点:
合川校区:电子档提交至599959886@qq.com,纸质档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楼B栋312办公室陈星月老师处
綦江校区:电子档提交至ytqjxsstglzx@163.com,纸质档一式两份提交至南州食堂5楼503办公室王自鑫老师处
(二)材料评审得分
1.材料评审时间:6月4日至6月5日(合川校区)
6月10日至6月13日(綦江校区)
2.材料评分方式: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根据附件2《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汇编材料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材料得分情况予以群内公示,由各指导老师核算签字无误后以得分高低排序进入终选答辩。
(三)现场答辩得分
1.答辩时间:6月10日12:15(合川校区)
6月18日15:00(綦江校区)
2.答辩方式:由校团委牵头成立评审小组,召开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评优答辩大会,由各参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通过PPT展示、总结该社团本学年的工作成绩(答辩时长不超过4分钟)。现场答辩评审小组依据附件3《重庆移通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现场答辩评分表》进行打分,答辩得分为评审小组各评委打分平均分。
评分计算方式:70%*学生社团工作情况综合分+30%*现场答辩得分=最终得分。
注: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汇编材料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四、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按照《完满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中“津贴与激励”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为学生社团配备指导老师,经考核合格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按800元/社团/学年的标准给予指导津贴;在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下,按20%的比例从中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并按5%、15%的比例设置两档奖金,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

五、考核要求
1.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2.考核分数作为指导教师结果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所有指导教师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优秀人数比例不超过总人数20%。
3.在年审工作中年审不合格的社团、支队,其指导教师考核结果不得被评为“优秀”。
4.指导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违反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2)没有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的;
(3)因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学生社团、专项支队出现重大事故的;
(4)在学校人事考核或师德师风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5)因运营不善,学生社团注销;
(6)资格审查过程中,有考核项目得分为0分;
(7)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评优考核,考核工作于每学年末进行,各指导老师需按要求填写相关工作考核表(详见附件),不填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视为本学年考核弃权,并取消下一学年评优资格;
(8)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从事学生社团指导工作的。
5.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继续聘用,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解除聘约。
六、其他要求
1.各部门及教师、学生在考核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照考核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
2.因在职进修学习、校际岗位交流、产假等离岗三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指导教师相应年度工作考核。
3.新成立社团、专项支队指导教师不参加相应年度工作考核。
4.本年度中途更换的指导教师不参加相应年度工作考核。
校团委社团发展中心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