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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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弘扬创新精神、提升创业能力,结合《“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就校内选拔赛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承办单位

各二级学院

三、赛事安排

为做好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备赛工作,帮助同学们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下发预通知。本通知主要参照往届竞赛要求拟定,仅供参考;最终竞赛内容及具体要求,以官方正式发布的竞赛通知为准。

参赛项目申报。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全国决赛设5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赛程安排

(一)学院初赛

比赛方式:各学院内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初评,确定学院参赛项目排名,并按要求推荐优秀项目至学校参加复赛。进入校级复赛名额分配的标准以学院报名人数与全校报名人数的比例和学院参赛学生人数与本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综合考虑分配。

(二)校级评审

比赛方式:从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库中抽选3-5人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分析评判,考察申报项目的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团队构成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参照评分标准打分,形成最终得分排名前20进入校级决赛。

(三)校级路演答辩

比赛方式:排名前20进入校级决赛的队伍进行项目路演答辩,4分钟项目评述+1分钟答辩。通过综合评分评选出校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并于后续根据大赛要求推荐队伍到重庆市参加省内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参赛条件

大赛参与团队人数:1-15人,指导老师最多5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不得兼报多个组别。

(三)具体要求

1.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之大者”。各地、各高校要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的鲜明导向贯穿始终,将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注重通过办赛引导大学生认识、了解和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争当排头兵、生力军。

2.突出育人功能,强调学生培养。各地、各高校要准确把握竞赛初衷,切实将竞赛作为引领带动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的重要载体,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创业辅导和能力培育。

3.彰显办赛实效,做好“后半篇文章”。各地、各高校要充分激发赛事的平台优势,用好当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资源,不断完善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和激励机制,分领域加强对青年优秀人才、优质项目的精细化指导帮扶,持续为青年优秀人才成长成才赋能,推动优质项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持续扩大影响,擦亮赛事品牌。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发掘品牌内涵,延伸赛事服务内容,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扩大赛事在高校及学生中的知晓度、覆盖面,引导激励更多高校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5.严守纪律规矩,提升办赛效能。各地、各高校要守牢公平公正的办赛底线,坚持问计于基层、问效于青年,持续优化赛事流程、完善评审机制、兼顾选拔与培养,推动赛事提质增效。

6.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各学院要积极主动申报和承办赛事相关活动,并对大赛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呼吁学生积极参与,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组织机构,安排专人专项,确保大赛顺利开展。

(二)完善机制,促进创业成果转化

各学院要结合大赛要求,为参赛学生项目提供项目指导、培训和孵化等支持和服务。同时吸引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和智力支持,努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

(三)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学院要把本次大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和校园广播、展示栏等,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崇尚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四)密切配合,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各学院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密切合作,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七、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合川校区)

蒋老师(綦江校区)

联系方式:023—42871125(合川校区)

023—48799520(綦江校区)

参赛咨询群QQ群号:330422397

最终参赛要求以后期正式印发的通知为准,请参赛人员随时关注具体消息。


附件:“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