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川校区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外赛事】关于开展第三届“川渝青马学员说”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青马学员: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持续擦靓“川渝一家亲·双城向未来”品牌,扎实做好“青马工程”学员群体相关工作,发挥青马学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特此开展第三届“川渝青马学员说”微视频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大赛时间

2026年2月至2026年8月

三、参赛对象

初、中、高阶班青马学员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积极向上。聚焦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专业背景、工作领域和学习经历,用“青言青语”讲述党史国史团史、国情形势政策、青年使命担当等内容,讲好青春建功故事。视频内容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形式力求生动。视频不限风格类型,鼓励采用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理论宣讲、故事分享、情景剧、纪录片、动画、vlog日记等,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三)作品提交格式。视频时长一般需控制在5分钟以内,画面为横版,比例为16:9,画质分辨率1920*1080像素,文件格式为mov或mp4,采用“作品名称+学院+学员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四)作品须为原创。参赛者须确认作品的著作权,不得抄袭,不得使用AI生成作品,并应主动规避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大赛安排

(一)作品征集(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

校团委组织专业人员对作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创性等进行初审,并择优进行推报。

(二)作品评审(2026年5月至6月中旬)

团重庆市委、团四川省委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初审作品进行评选。

(三)作品展示(2026年6月底)

遴选优秀作品在重庆日报、四川日报等官方媒体展播,并同步推报团中央组织部。

(四)示范宣讲(2026年7月)

邀请川渝两地优秀青马学员代表,赴川渝青马学员社会实践联合培养基地参与示范宣讲,同步开设线上直播。

(五)基地实践(2026年7月)

组织川渝两地优秀青马学员代表,到川渝青马学员社会实践联合培养基地进行社会实践锻炼,同步开展“青马学员说”微视频限时创作。

(六)交流学习(2026年8月)

组织川渝两地优秀青马学员代表外出交流学习,同步开展微宣讲活动。

六、奖项设置

原则上每组设置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作品征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审核把关,对微视频作品要先审后报,确保工作严肃性、对象可靠性、材料真实性,体现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应厉行勤俭节约。

(二)积极动员,广泛引导支持。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推荐、支持青马学员创作高质量“青马学员说”微视频作品。参赛作品由学院/班级统一汇总报送,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第三届“川渝青马学员说”微视频作品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1)以及《第三届“川渝青马学员说”微视频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306394802@qq.com)。

(三)扎实宣讲,强化示范引领。各单位要以“川渝青马学员说”作为各级各领域青马学员联动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努力营造学习宣讲氛围,充分发挥青马学员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领域青马学员争当理论宣讲员,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做好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青年化阐释。


附件:1.第三届“川渝青马学员说”微视频作品单位审核意见表

2.第三届“川渝青马学员说”微视频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