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万物复苏
随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到
我们的权益小记者再次出发!
在黄桷树广场,倾听同学们的声音
共同探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阳光洒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小记者穿梭在人群中
找到第一位接受采访的男同学
“同学你好,请问你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设立了消费者权益日吗?”
男生毫不犹豫地回答: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紧接着,小记者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那你能谈谈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8条准则的理解吗?”
男生稍作思考后回答道:
“我认为这8条准则涵盖了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比如安全消费的权利、选择的权利以及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等
这些准则不仅是对商家的约束
更是对我们消费者的一种保护。”

采访过程中
小记者还向同学们普及了我国消费者拥有的9项权利
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当被问及如何维权时
一位热情的女生分享了自己的经验
“如果遇到消费纠纷,首先要保留好购物凭证比如发票、保修单等
然后可以尝试与商家沟通解决
如果不行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者登录官网进行投诉。”

谈到3·15设立的宗旨时
一位身着绿色外套的男生表示
“我觉得设立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是
为了提高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促进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和谐关系
让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小记者的视线又瞄准了一位粉色衣服的女生
“请问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虽然这部法律并非专门针对食品
但它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权益
要求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防止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

诚信是消费的金字招牌
小益将继续关注同学们的消费状况
为大家提供更多有益的信息和帮助!
淬炼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供稿
(撰稿:陈田甜 拍照: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