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学生组织、校级艺术团:
为保证我校艺术活动的良好有序的开展,演出道具得到充分合理使用,现将由艺术教育中心统一管理下,存放于校舞台美术设计团的演出道具面向全校各单位出借,并制定相关借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借用流程
1、校内需要借用道具间物品的部门和组织,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提前5天向校舞台美术设计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校舞台美术设计团道具租借审批条》,租借审批条一式两份,分别为校舞台美术设计团和申请单位留存。
3、物品借用申请单位应为学院、部门、组织等,暂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物品借用申请;活动名称、活动地点、等活动相关信息应填写清楚,用于存档使用 。
4、申请人为申请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请填写申请人手机号,审批单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
5、租借审批通过后,物品至多提前1个工作日于使用时间前领取,借用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使用结束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归还。
二、押金规则
1.道具借用实行按件数交付押金规则,5件以下押金200元;5-10件押金500元,10件以上押金800元。如道具返还时均完整、无损坏,验收无误后归还全部押金。
2、借用物品需按时归还,逾期归还将扣除押金,逾期一天扣除50元。如需延期可以及时向校舞台美术设计团联系,提出延期申请,申请通过方可继续借用道具。
3、物品借用期间,借用单位应爱惜借用物品,如出现人为原因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由借用单位负责。道具如有损坏,将视情况收取相应的维修费,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所扣除押金将用于道具维修。
三、借用准则
1、珍惜、爱护并妥善保管道具。
2、物品使用过程中,不得将其用于申请之外的任何用途,不得转借其他人和单位。
3、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特殊情况(如物品损坏或丢失)请及时与校舞台美术设计团相关负责人联系。
四、值班时间及地点
时间:周一、周三及周五中午12:30-13:30(规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綦艺大剧院一楼舞台美术制作间(在建中), 场地修建完成前,申请单位如需借用道具请提前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后附联系方式)。
请需要借用道具的剧目负责人一律按照规定的值班时间来借取道具,其他时间不再外借。
五、联系方式
李蕊蕊:13340208314
严美玲:18716872183
高志文:15095716283
李 悦:13114082310
李晨一:13131987358
重庆移通学院(綦江校区)艺术教育中心
二0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