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多元文化交融、思辨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辩论,最强大嘴辩论社于9月10日,在綦河书院银河·影音室展开了“影中辩是非”第四期的活动。围绕第十届新国辩“拐卖妇女儿童是否应该‘买卖同罪’”这一重大社会议题,由北京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代表队进行激烈讨论。正反双方从法理、伦理、现实效应等多维度进行深度交锋,引发在场观众的强烈共鸣与深刻思考。

正方北京大学代表队以“生命平等,买卖同罪是对人权的根本捍卫”为核心论点,强调拐卖行为中买方与卖方均是对人的尊严与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正方指出:“‘无买卖则无伤害’,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唯有买卖同罪,才能从源头上遏制需求,真正实现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他们从法理平等原则出发,呼吁法律不应在罪恶面前作出差别对待。

反方中国政法大学代表队则从司法实践与现实困境切入,主张应对买卖双方予以差异化量刑。反方认为,犯罪动机、情节以及对受害人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需纳入考量,“一律同罪”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加剧被拐受害者的处境风险,如导致买方铤而走险、销毁证据或阻碍解救。反方强调,法律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戒,更在于有效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需兼顾情理与法理的平衡。

反方指出,法律应具备精准性和适应性,而非简单的一刀切,真正的司法公正是能够在个案中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安全回归。正方则坚定重申,拐卖犯罪是对人权的根本剥夺,买卖行为在道德与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恶性,唯有同等惩戒才能彰显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立场,并向全社会传递零容忍的信号。

整场辩论过程中,双方辩手逻辑严密、观点鲜明,或以情推理、或依法论道,现场观众凝神倾听,不时记录思考,全程沉浸于辩手们带来的理性与感性的交锋之中。
活动结束后,多位观摩者分享感受。有人表示:“我非常认同‘买卖同罪’。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讨论,更是对人性和道德的拷问。”还有观众谈到:“正反双方的交锋让我意识到,无论是否同罪,法律的终极目标都应是切实遏制犯罪,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完整与尊严。”

本次活动不仅为同学们呈现了一场高水平的辩论赛事,更拓宽了大家对社会正义与法律伦理的认知边界。在思辨与对话中,同学们深刻体会到现实议题的复杂性与法律人文关怀的必要性。本场活动引领思想碰撞与价值传递,引导青年学子立足社会现实、培养批判思维和责任感,为建设更加公平、安全的社会贡献智慧与力量。
撰稿:最强大嘴辩论社 陶利雅 李冰睿
图文:最强大嘴辩论社 李冰睿 陶利雅
编辑/初审:郭娜
复审:董雨妍
终核:王自鑫
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