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为在校园内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青年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积极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团市委、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营管部工作部署,校团委(重庆移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重庆移通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推选标准》。
一、目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专设一章,明确未来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格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根本在人,青年是源头,青年诚信则社会诚信、国家诚信。建设青年信用体系,是培育青年诚信意识,抓好青年信用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题中之义。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石。建设青年信用体系,志愿服务在行动。通过全面评价青年诚信状况,应用到事关青年成长发展的重要领域,树立激励守信的鲜明导向,为有效引导青年注重诚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制度化载体。
青年有信用,信用有价值。发挥好信用的价值,是对优秀青年志愿者在日常的志愿服务中最好的鼓励和支持。有利于加强推广优秀守信的青年新精神,宣传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新方针,让诚信做为最基本的社会准则,营造弘扬诚信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守信的社会风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的激励机制,让青年志愿者们获得成就感的同时,也让更的学生群体加入到志愿者服务中去,谱写时代新乐章,为社会建设贡献青年力量。
二、激励名额
170(重庆移通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额固定为200人,每年6月毕业生离校退出激励对象范围后,进行空缺名额的重新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同“完满教育”育人理念,年龄为14周岁至40周岁的重庆移通学院(双校区)在校师生(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信守诺,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师生遍认可,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失信记录。
(三)在志愿汇App(“志愿汇”信息系统h /)、3小时公益平台或志愿山城完成志愿者注册且有300小时以上服务时长记录的优秀师生代表,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一定比例纳入激励对象范围。
(四)志愿服务时长虽未达300小时,但个人在志愿服务相关领域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师生。(认定标准为:1.国家部委及其直属部门、省(市)厅局进行的表彰和通报。2.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团中央主管)、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央文明办主管)、中华志愿者协会(民政部主管)、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中国文联主管)、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民政部主管)、中国扶贫基金会(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等行业社会组织及其对应的省(市)级行业社会组织进行的表彰和通报。)
(五)志愿服务时长虽未达300小时,但志愿服务相关事迹受到国内、省(市)内主流权威媒体报道的师生。(认定标准为:1.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报刊和重庆日报、重庆青年报等省(市)级综合报刊报道。2.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电台、电视台和重庆电视台等省(市)级综合电台、电视台报道。3.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网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网络媒体和华龙网等省(市)级综合网络媒体报道。4.符合以上3条标准的主流媒体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报道。)
(六)志愿服务时长虽未达300小时,但获得“移通之星·志愿之星”的学生。
(七)除以上六条外,有其他符合推选条件的师生,需提交情况说明报告,由校团委(重庆移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进行全校公示无疑意后纳入激励对象范围。
四、推报流程
(一)提名。各学院团总支、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根据推报条件确定提名师生人选,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二)复核。校团委(重庆移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严格按照推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根据推荐人选事迹,提出不超过规定人数的建议人选。财务处就建议人选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对建议人选进行违纪、守信复核后确定初评人选。
(三)公示。在校官网、完满教育网、移通晓英才微信公众号、志愿移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面向全校和社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校团委(重庆移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从建议人选中确定“重庆移通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
(五)报送。校团委(重庆移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庆移通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具体信息报送全市青年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数据库,录入全市相应数据库。
(六)处分。如在激励期间,发现并核实激励对象有严重失信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自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从青年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中撤除,并将有关失信和违法行动记入信用档案。
五、激励措施
按照《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发改财金[2016]2012号)、《关于成立重庆市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青发[2017]40号)文件要求进行激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实施的其他激励措施。按照《重庆移通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文件要求和重庆移通针对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提供的激励措施清单进行激励。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团总支、各类志愿服务组织高度重视本次选拔,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推报流程推选重庆移通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提名人选。
(二)请各团总支、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于5月12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档统一打包发送至校指定邮箱: 3040919723@qq.com(合川校区);2086311730@qq.com(綦江校区)。
(三)由校团委组建评审小组于5月15日-5月20日进行终评工作。
(四)结果公示于5月底。
联系人:刘老师、汪老师、杨老师、王同学
电话:023-42871125(合川)023-48799520(綦江)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推选表
2.重庆移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