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綦江校区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移通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干事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建设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增强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干事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调节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干部工作,使学生干部干事考核有据可依,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干部的潜能与工作热情,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重庆移通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干事

四、考核时间

以每学期为考核周期,上学期考核时间为12月,下学期考核时间为5月。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评分,每学年末进行总结评价。

五、评选机构及组织

重庆移通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干事考核由团委秘书部统筹开展。主要职责是牵头考核启动、过程监督、考核申诉、考核结果汇总,公示、考核成绩建档备案。

最终由团委秘书部部审核汇总各校级学生组织考核评分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考核方式

(一)书记处、主席团考核

1.被考核人:学生副书记、主席团

2.考评人组成:指导老师、部长

3.评分指标:《学生组织干部阶段性考核细则》

4.得分构成:自评分(20%)+指导老师评分(50%)+部长评分(30%),满分100分,各部分得分取加权平均值。

5.成绩汇总:由指导老师汇总统计得分,以组织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团委秘书部。

(二)干部考核

1.被考核人:部长

2.考评人组成:学生书记/主席、本部门干事

3.评分指标:《学生组织干部阶段性考核细则》

4.得分构成:自评分(20%)+学生书记/主席评分(50%)+干事评分(30%),满分100分,各部分得分取加权平均值。

5.成绩汇总:由部门分管书记汇总统计得分,以组织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团委秘书部。

(三)干事考核

1.被考核人:干事

2.考评人:本部门部长

3.评分指标:《学生组织干事阶段性考核细则》

4.得分构成:自评分(20%)+部长评分(80%),满分100分,各部分得分取加权平均值。

5.成绩汇总:由本部门部长汇总统计得分,以组织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团委秘书部。

七、考核机制

学生干部干事考核成绩采取积分制,以每学期为考核周期,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评分,该学年考核最终得分为(上学期+下学期)÷2。由团委秘书部根据上下两学期考核得分,评定学年考核等级。优秀(分数≥85分);良好(分数≥75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分数<60分)。

八、考核内容

(一)自评考核指标参考《重庆移通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干事考核自评表》

(二)考核评分指标参考《重庆移通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干事考核评分表》

以上考核内容根据评分指标具体评定得分

九、考核安排

时间

推进阶段

具体内容

备注

上半学年12月

学期考核

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考核细则、评分机制、评分指标对本组织干部干事进行学期考核

各组织需围绕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人员开展深入交流,给予养成建议。

下半学年5月

学期考核

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考核细则、评分机制、评分指标对本组织干部干事进行学期考核

各组织自行进行得分总结并提交材料

下半学年6月

学年总评

各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对两学期阶段性考核得分进行汇总并上报。团委秘书部根据上下两学期考核得分,评定学年考核等级。

该学年考核最终得分=(上学期+下学期)÷2;

团委秘书部对各组织两学期阶段性考核进行总结并公示。

十、奖惩机制

(一)推优及学习名额

考核期间内如遇有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额、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名额、校内外学习名额等,参考考核办法进行筛选、择优推送。

(二)评奖评优

市级、区级、校级学生干部评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事等),依据学年(两学期)考核得分进行评定,考核得分较高者率先考虑推送。

(三)资格认定

每学年根据考核得分评定等级、评选优秀干部、干事,颁发荣誉证书;上期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各组织可以进行民意考察讨论考虑解聘清退,不予颁发聘书;两学期考核得分较高者,可推荐竞聘留任。

十一、注意事项

1.以每学期为考核周期,每学年上学期各组织需于12月将考核评分表与考核汇总表等考核材料上交至牵头组织,由牵头组织将资料汇总提交至团委秘书部处进行存档备案。

2.在每学年下期,各组织需于5月将考核评分表与考核汇总表等考核材料上交至团委秘书部处进行资料备档。

3.各组织需按照评分指标严格打分,考核结果由各组织学生书记处、主席团、指导老师核实确定后报送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进行人员的处理、更改、变动、并统一报送材料至团委秘书部进行资料备档。

4.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对学校或团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一票否决。(给学校、组织、部门造成损失者由书记处、主席团、指导老师决定后报送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5.出现严重学生干部作风问题者,一票否决。(由书记处、主席团、指导老师决定后报送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考评结果填入学生干部档案,作为学生干部聘任重要依据;

2.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3.本办法从2018年12月开始执行。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