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指导教师对志愿服务专项支队的指导、建设与支持作用,促进志愿服务专项支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及志愿服务专项支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移通〔2024〕177号)文件,由校团委牵头,双校区同频共振,经过前期的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等环节,最终双校区共28名指导老师进入终选答辩。在组织双校区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相关负责老师作为评委,对参评指导老师的材料进行现场评审打分,经并经过公平公正答辩、评选,现将参评指导老师终选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各指导老师联系对应校区进行反映。
合川校区:刘老师、徐老师,023-42871125
綦江校区:姜老师、冉老师,023-48799520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