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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校区】243期|瀛溪书院:零距离观摩庭审 沉浸式法治研学——瀛溪书院&数字经济商学院走进綦江人民法院开展庭审旁听实践学习活动

为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充分链接“校地共建法治教育基地”资源,强化青年学生法治素养,提升 学生法律风险防范与依法维权能力,2026年5月27日,瀛溪书院联合数字经济商学院组织学生走进綦江区人民法院,沉浸式旁听劳动纠纷民事案件庭审,以实景课堂模式开展法治实践教学。

本案为一起劳动纠纷案件,案由围绕某员工(原告)因工作中漏查瑕疵螺母未被检出,流入市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因而被单位(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展开,双方就经济补偿等事宜协商未果。原告不服仲裁裁决,最终将争议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被告)的解除行为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如果公司在解除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陈述与抗辩。被告认为,原告在岗负责产品抽样检查工作期间,多次出现漏检问题,致使企业产生财产损失,依据单位《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规。而原告当庭辩称,零件质量瑕疵源于生产部门工作失误,并非自身抽检失职,且工作期间并未被告知过《员工手册》中相关规章制度,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合规,并诉求企业支付辞退相关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过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若《员工手册》的制定程序或公示环节存在重大瑕疵,则无法作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公司的解雇行为将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从而面临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即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庭审结束后,法院法官结合本案实际为在场学生开展专题普法答疑。法官重点解读了企业员工手册的法律效力、职场岗位职责界定、履职责任划分以及劳动纠纷合法维权途径等关键内容,明晰了职场岗位职责、企业规章制度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内在关联。

法官特别提醒,劳动纠纷是应届毕业生入职后高发的职场法律问题,同学们今后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认真逐条细读合同条款,切勿盲目签字,切实防范因忽视合同细节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宣讲现场,法官还逐一解答了学生关于劳动用工规范、职场合规履职等方面的疑问。

此次法院庭审旁听活动,不仅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全过程,帮助大家判断如何界定劳动者“严重失职”与用人单位“管理瑕疵”之间的责任边界,更启发了大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重新审视企业合规管理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动态平衡,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职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今后步入社会、合规就业、依法维权筑牢了法治根基。




撰稿|李南方、漆梦璐

拍摄|孔泽涵

初审|韩雨彤

复审|田猛 何家昊

终核|曹玉姣

瀛溪书院供稿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